您的位置:首页   数据库 › 投融资咨询  其他非标咨询   正文

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为进一步规范并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标准化,提高绩效评价结果横向可比性,财政部预算司对各中央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统一明确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四个档次。并明确今后除特殊情况或政策文件有具体明确要求,各中央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原则上均按此标准执行。


上一条: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7]143号)
下一条: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意见(武政规〔2016〕4号)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5017281号